一、残联的性质、职能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简称残联)是经国务院批准和国家法律确认的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联合性团体。
残联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桃源残联归口县政府领导,为正科级机构,最初为1987年成立的桃源县残疾人协会,1998年升格为正科级群众性团体组织,2006年成立桃源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二、残联的宗旨
残联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生活。
三、残联的组织体系
残联的最高权利机关是各级代表大会。
残联执行理事会是残联代表大会及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组成。实行理事长负责制,承办残联的日常工作。执行理事会对主席团负责,每年向主席团报告工作。
专门协会是残联的内设群众组织,在县残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残联设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接受残联的业务领导、接受民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乡镇(街道)残联由同级政府领导,设专职理事长主持日常工作。
村(居)残疾人协会(小组)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开展有益活动,为残疾人办实事。
四、县残联的主要任务
宣传教育:宣传残疾人事业,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残疾人事业法规,团结带领残疾人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信息咨询: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为残疾人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就业指导、残疾预防等信息。
康复托养:组织专业的康复训练,帮助残疾人恢复或提高身体技能,改善生活质量。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权益维护: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反对歧视和排斥,推动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行政职能: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指导各类残疾人社会组织及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残疾人工作概况
1、残疾人数量及结构
桃源县地处湘西北,与益阳、怀化、张家界3市接壤,因风景名胜桃花源而得名,自古有“人间仙境、世外桃源”之美誉。全县土地总面积4442平方公里,辖28个乡镇(街道),413个村(居),940911人。
全县现有各类残疾人62000多人,截止2023年底,持证残疾人35403人,其中一级残疾4845人、二级残疾14623人、三级残疾6245人、四级残疾9690人。按类别:视力残疾4988人、听力残疾3983人、言语残疾302人、肢体残疾16582人、智力残疾3231人、精神残疾4552人、多重残疾1765人。
2、残疾人事业发展概况
“十四五”时期,桃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9月在湖南考察时强调:“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久久为功”,要“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要求,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条件不断优化,残疾人保障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民生显著改善,残联组识建设全面加强。“阳光增收”培训残疾人2000余人次,全面落实了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100%、辅具适配率100%、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应救尽救”;托养残疾人1100名,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比例100%,无障碍环境明显改善,2021年东京残奥会,运动员杨峰夺得S8级100米自由泳银牌,残疾人文体事业取得历史性突破。县残联2020-2023多次获省重点民生实事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秀等次县”,连续获评全市残联系统“红旗单位”。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桃源县残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弱有所扶,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着现代化迈进,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